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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民事案件

律師函、存證信函

律師函、存證信函為聲明法律上主張之正式文書,得聲明立場、法律效果、警告、要求會面協商,或駁斥對造之主張,可視為提起訴訟前的前置作業,由律師草擬並署名發函,能更精確聲明法律上之主張,對造也必然會慎重看待,有助於訴訟前協商解決。

調解、協商

訴訟前或訴訟中皆可藉由調解、協商程序解決糾紛,律師參與其中,能研擬調解策略、提出和解方案,及草擬和解協議書,確保能取得最佳之利益。

假扣押、假處分

民事訴訟曠日廢時,為避免對造脫產,或於訴訟中處分標的物,可於訴訟前或訴訟中藉由假扣押、假處分之程序,聲請法院核發假扣押、假處分裁定,扣押對造的財產,或限制對造處分標的物,確保訴訟的成果。

保全證據

某些類型之案件(如侵害營業秘密、智慧財產權、勞資糾紛)因證據往往偏在對造一方,為能順利取得證據,避免對造湮滅或變造證據,得藉由保全證據之程序,於提起訴訟之同時,聲請法院派員至對造處所扣押證據,確保權益。

訴訟代理

我國的民事訴訟程序採當事人進行主義,法庭活動是依兩造當事人的主張及聲請來進行,其中核心的部分即為證據調查的程序,此部分亦須由當事人主動發動,法院原則上不主動介入,因此民事訴訟程序可說是高度專業化之活動,不熟稔法律之當事人,往往難以提出法律上主張,及不知如何聲請法院調查有利於己之證據,因此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,代理撰寫書狀、聲請調查證據、現場履勘、出庭辯論等事務,最能維護自身之權益,亦可免去當事人自己出庭之麻煩。

強制執行

法院判決確定,或得為假處分、假扣押、假執行時,當對造不自願履行時,即可透過強制執行程序,聲請法院扣押、查封、拍賣對造之薪資、財產、或核發命對造為特定行為或禁止為特定行為之命令,以使判決書之內容轉為實際之行動,而此類程序較為繁瑣,且具技術性,因此委由律師辦理強執行程序,可大幅節省當事人時間、心力的勞費。

一般刑事案件

偵查階段於調查局、警局及檢察官訊問之陪同及應對

偵查階段是審判階段之前置程序,由律師陪同可避免受到檢警不當之誘導或非法訊問,以確保權利不會在不知不覺中被剝奪,並可隨時分析案件局勢,預先為後續程序階段作準備並提出爭取最有利處分;而偵查階段若經法院裁定羈押禁見的話,也唯有律師可以與被告接見,避免被告在法律上處於孤立無援之狀態。

偵查階段與審判階段之辯護

國家追訴及審判機關握有刑事追訴及審判權限,而刑事責任更是涉及剝奪生命、人身自由及財產之,影響甚鉅,律師不但有可以協助蒐集證據(包含完整閱覽卷)、研議訴訟策略、更能隨時注意有利及不利於被告之事項,以能確保爭取到最有利之判決。

偵查階段與審判階段之告訴代理

犯罪被害人或其他告訴權人得以對被告提起刑事告訴、表示法律上及事實上之意見、聲請調查證據或為其他主張,而透過律師協助得以提出嚴謹的告訴意旨,避免案件率然被檢察官作出不起訴處分。

自訴案件代理

為避免檢察機關濫權不起訴,由犯罪被害人透過律師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訴,並在程序中積極追訴被告之犯罪行為,而我國對於自訴案件採取強制律師代理制度,唯有透過律師始得以合法提起自訴。

附帶民事訴訟代理

刑事案件之犯罪被害人,可在刑事案件之被告經檢察官起訴後,透過附帶民事訴訟之方式,追究被告等人的民事賠償責任,此方式可免除繳納裁判費之義務,減輕相當程度之經濟負擔,而委任律師代理除可確保符合附帶民事訴訟的程序要求之外,也能避免當事人因不諳法律而遭受不利判決之風險。

犯罪被害補償

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之規定,因犯罪行為被害而死亡者的遺屬、受重傷者、性侵害犯罪行為被害人所受財產及精神上損失,國家得先行補償於被害人本人或其遺屬,日後再由政府代位向加害人 求償,而透過律師協助申請補償,可避免程序上的違誤,以順利取得補償金。

個別專精領域

行政訴訟、訴願、國家賠償案件

人民與行政機關間、公務員與政府間、教師與學校間、基於公法上權利義務關係所產生的紛爭,例如罰緩處分、土地徵收、強制拆遷、都更、公務人員懲處懲戒、稅務事件以及教師申訴等事件,本事務所均能即時提供完整的法律協助。

團體訴訟

針對大規模之災害、公害事件,本事務所律師有豐富經驗,曾承辦高雄氣爆案件,代理千餘名被害人向肇事廠商求償,能提供團體訴訟之策略規劃、內部溝通協調、調解談判、訴訟執行等完整之協助。

不動產案件

不動產之買賣、合建、租賃、拆屋還地、分割、確認經界、塗銷抵押權、袋地通行權、公寓大廈管理等事件,本事務所均能提供訴訟策略分析、書狀撰擬、調解談判、代理出庭等全方位之協助。

家事案件

離婚、保護令、子女監護權、暫時處分、定會面交往方式、收養、否認子女、扶養費、婚前協議、夫妻財產分配、遺產繼承、分割、監護輔助宣告等事件,本事務所律師具家事專科律師資格,有豐富之和解、調解與訴訟實務經驗,可透過調解、撰擬律師函、存證信函、提出訴訟等各種方式提供最適切之法律服務,協助圓滿處理家事紛爭。

勞資爭議案件

針對大規模之災害、公害事件,本事務勞方與資方間基於法律規定或是勞動契約所衍生的紛爭,包括終止勞動契約、管理階層之解任、薪資及資遣費用爭執、職業災害,或連帶賠償責任之釐清等,以及公司日常經營所涉及相關勞動法令諮詢、勞資契約撰擬及審閱,本事務所均能即時提供完整的法律協助。所律師有豐富經驗,曾承辦高雄氣爆案件,代理千餘名被害人向肇事廠商求償,能提供團體訴訟之策略規劃、內部溝通協調、調解談判、訴訟執行等完整之協助。

工程案件

各類工程契約之擬定、履約管理、公共工程之投標、招標、審標、決標作業之諮詢,及工程爭議、鄰損糾紛之處理,本事務所律師有豐富經驗,曾承辦高雄近年最大規模工程爭議暨鄰損案件,能提供完整詳細之法律分析、研擬訴訟策略,提供高品質之法律服務。

商務案件

關於公司之管理與經營均與法律攸關,包括公司設立登記、公司股東會、董事會參與列席及提供法律意見、合約之擬定與執行、員工之管理等,均能適時提出法律意見及有關策略,以有效避免或解決法律風險;另外針對公司間之外部糾紛,也須因應不同的個案類型,研議採擇正確的刑事或民事法律途徑。

銀行法案件

對於大規模非法吸金或金融詐騙案件,研議是否得以透過法律要件解釋及適用以免除或減輕刑事責任;另一方面,針對受損害之投資大眾,以準確之法律途徑(包括刑事告訴或民事起訴),確保能掌握調解談判或是民事追償地位之優勢。

法律顧問與諮詢

本所律師目前擔任知名建設公司、營造公司、交通器材公司、連鎖加盟顧問公司、財團法人等公司行號之法律顧問,對公司外部之合約擬定與執行,內部員工之聘雇、管理等,均能適時提出法律意見及有關策略,提供全方位之法律服務。